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5月上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南平市公安局(含延平分局、建阳分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市委巡察一组已完成进驻。
组 别巡察组负责人被巡察单位专门值班电话通信地址“码上巡”二维码市委巡察一组 组 长:梁 飞
副 组 长:刘元芳
吴 寅
南平市公安局 17759929326
(8:00-18:00)
南平市A011号邮政信箱 南平市公安局
延平分局
18005092589
(8:00-18:00)
南平市515号邮政信箱 南平市公安局
建阳分局
18020930887
(8:00-18:00)
南平市A013号邮政信箱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