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5月中旬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南平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5天左右。日前,市委巡察组已完成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