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霞、谢炳辉)近日,浦城法院对长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余某认错悔改当场支付了10万元货款,并就剩余货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某木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化工公司采购价值58万余元的油漆。2023年10月,双方签订《货款分期还款协议》,并约定货款于2024年4月结清。其间,木业公司支付2万余元后,便不再履行支付义务。追讨无果,化工公司遂于2024年5月诉至浦城法院,要求木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余某(唯一股东)支付剩余货款56万余元。2024年6月,在浦城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余某却再次失信,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2025年4月29日下午,执行法官根据化工公司提供的线索,赶赴余某所在的企业。面对余某“无履行能力”的各种托词,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浦城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经多番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余某仍不为所动,拒绝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当到达拘留所的那一刻,余某的心理防线崩溃,慌忙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某当场支付了1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将以分期方式还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