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被处罚人: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彬
住所:福建省政和县福地心苑9栋2单元2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MA31J8WE71
被处罚人:丁建彬,男,1987年7月10日,汉族,系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福建省政和县福地心苑9栋2单元203室
公民身份证号码:350702198707104231
经查实,被处罚人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建阳区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宝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投标过程中,提供伪造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张家富职称证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被处罚人丁建彬作为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规定,拟对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丁建彬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项目中标金额21759830元的千分之五予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08799.16元;
2.对福建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建彬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予以罚款,罚款金额为5439.96元。
因我局已采用其他方式仍无法向你方送达本告知书,现将本告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你方。请你方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向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西桥西路1号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