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5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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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日报(宣)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下列申请人已向我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了,我局已受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本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据房屋产权人申请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附:申请人及房地产基本情况

序号申请人 原土地

使用权人

土地座落 现房屋

所有权证号

原土地

所有权证号

备注01何传家吴胜堂 光泽县文昌路

28号1幢505室

光房权证字

第20050597号

光国用(2001)

字第1110号

因原户主常年

在外地,联系不上

特此公告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母亲:姜铭莹,父亲:胡贤闰,不慎遗失其女儿(胡海月)出生医学证明一本,出生日期:2012年10月22日,证号:L350471888,现声明作废。

●母亲:徐宾丽,父亲:廖立辉,不慎遗失其儿子(廖敬航)出生医学证明一本,出生日期:2017年01月12日,证号:Q350355686,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雾岭源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市雾岭源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现声明原公章作废。

作者:
2025-08-05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26566.html 1 广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