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下列申请人已向我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了,我局已受理。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本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据房屋产权人申请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附:申请人及房地产基本情况
序号申请人 原土地
使用权人
土地座落 现房屋
所有权证号
原土地
所有权证号
备注01何传家吴胜堂 光泽县文昌路
28号1幢505室
光房权证字
第20050597号
光国用(2001)
字第1110号
因原户主常年
在外地,联系不上
特此公告
光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母亲:姜铭莹,父亲:胡贤闰,不慎遗失其女儿(胡海月)出生医学证明一本,出生日期:2012年10月22日,证号:L350471888,现声明作废。
●母亲:徐宾丽,父亲:廖立辉,不慎遗失其儿子(廖敬航)出生医学证明一本,出生日期:2017年01月12日,证号:Q350355686,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雾岭源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市雾岭源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现声明原公章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