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祖雁 通讯员 汪时婕)8月28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签署《新时代“三地一线”检察机关山海协作方案》。
此次协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部署的具体举措。《协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在强化生态司法协作、履职实务协作、队伍交流协作、检察理论研究协作、加强基层院建设协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为确保山海协作持续推进,《协作方案》还建立健全了协作规划与推进机制、常态化联合会商机制、全媒体宣传推广机制。同时,开展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第一批结对共建基层院包括鼓楼区检察院—武夷山市检察院、仓山区检察院—建瓯市检察院、闽侯县检察院—延平区检察院、闽清县检察院—建阳区检察院,各结对基层检察院将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协作,共同开创新时代山海协作新篇章。
签约结束后,“三地一线”检察机关还参加了南平市河长办组织的巡河活动,实地调研闽江流域生态保护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