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6日
第5版:

一证通行 老年生活更从容

23日上午,退休老人叶先生前往南平市建阳区民政局咨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有关事宜。在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小郑热情接待老人,耐心解答叶先生咨询的问题,并主动向他介绍了身份证即将替代老年人优待证的最新政策。

近日,省老龄办下发了《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终止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转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人优待证”)自2003年开始办理,分为“绿证”和“红证”,分别面向60至69周岁和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作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优待服务的一种纸质证件,老年人优待证多年来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他们提供了诸多便利和优惠。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群体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多,传统纸质优待证的一些弊端逐渐显现。”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人优待证存在办理流程繁琐、携带不便易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寻找一种更为便捷、高效的优待服务凭证成为了当务之急。

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身份证作为公民唯一的法定身份证件,其普及率高、信息准确、便于查验的特点为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提供了可能。为此,福建省老龄办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决定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

据悉,在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双证并行阶段,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均可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政策与服务。各级办证窗口也将对确有办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办证服务,确保稳妥过渡。

对于此次调整,叶先生感慨地说:“我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很多年了,如果能用身份证替代优待证,确实更方便、更安全。以后出门只要带一张身份证就行,再也不用担心优待证丢失或忘记带了。”

“我们将按照省老龄办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办证衔接工作,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过渡到使用居民身份证享受优待服务。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让老年人充分了解这一政策的内容和目的,消除他们的疑虑和担忧。”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市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优待服务。

作者:□本报记者 郑可 通讯员 兰文武
2025-02-26 □本报记者 郑可 通讯员 兰文武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19497.html 1 一证通行 老年生活更从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