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莹 饶崇文)近日,武夷山市兴田镇虹桥村成功调解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余某为刘某提供毛竹运输服务,两人因费用问题起争议。在一次争执中,余某持棍击打刘某。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余某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随后,刘某的亲属情绪激动下对余某家门造成破坏,使案件涉及故意伤害、财物损毁及原经济纠纷三个层面。
为此,武夷山市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法官助理介入,并同下派书记及平安指导员赶赴现场调解。
调解中,法官助理阐述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平安指导员则细致分析事件因果,耐心劝解双方。经过努力,余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并表达了和解意愿。受害人刘某也同意接受和解,涉及的财产损害问题亦一并解决。
最终,在一纸协议中,这起涉及债权纠纷、故意毁坏财物纠纷以及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案件成功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