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8日
第5版:

开展涉案款项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本报讯(傅小梅)为进一步整治司法办案中的顽瘴痼疾,近日,光泽县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案款项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涉案款项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由第三检察部检务督察牵头,案管、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参与。检务督察将省检察院关于此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各业务部门,确定“责任到人、逐案清理”的工作措施,即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对本部门有涉案款项的案件逐件清理登记,对每一笔涉案款项进行自查并将清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要求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的清理自查工作,案管部门根据历年涉案财物台账,在业务部门清理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再次核查。检务督察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对各业务部门的清理自查工作和案管的清理核查工作督促检查,对该项工作中存在的懈怠或工作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保证涉案款物清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经清查,自2021年8月一次性全部集中处理历年滞留的涉案财物后,该院无积压和未依法处理的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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