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丽兰 朱圣龙)“十多年了,我母亲以为这个钱已经石沉大海了,没想到如今还能要回这笔钱。”近日,一位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家属来到延平区法院,为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一面写有“为民服务效率高,热情公正暖人心”的锦旗。
2008年,被执行人周某以周转生意为由,向当事人赖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但此后周某绝口不提借款的事。赖某多次私下联系周某希望能归还欠款,周某最初还以资金紧张、延迟再还的借口拖延还款期限,之后直接外出打工,玩起了“躲猫猫”。十多年过去了,周某仍未偿还该笔欠款,赖某追债无门,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经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应向赖某偿还所欠的5万元钱款,但周某未按判决内容自觉履行义务,且已失联,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面对周某杳无音讯且无财产的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先是对周某名下的银行卡、网络资金进行冻结,但卡内零星存款未能达到偿还当事人欠款的十分之一。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此外,执行干警还通过走访周某户籍所在村居、向当地派出所查询登记信息等,试图联系上周某或其家属。经过多方努力,周某的妹妹来法院协调还款事宜并说明了周某情况。原来,周某常年在外务工,因身体不好一直存不下钱款,只能以东躲西藏的办法逃避债务。直到自己被纳入失信名单,周某才慌忙联系了妹妹与当事人赖某和解。
经过执行干警的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法院调解室协商,最终约定以每月分期还款的形式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