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年)》,低危孕妇的产前检查次数为7到11次,有高危因素的,可酌情增加次数。“十月怀胎关关难”,在长约40周的孕期中,各类产前检查项目应该在哪个阶段进行,能帮助准妈妈们排除哪些风险呢?
孕6~13周(+6)
在早期妊娠阶段的首次产检中,将为孕妇建立“孕期保健手册”档案,进行孕期高危因素评估、查体重与血压、验尿、抽血等项目。一般在孕11~13周(+6)时对孕妇进行NT检查,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评估胎儿是否可能患有唐氏综合征。如果NT值大于2.5,建议接受相应的产前检查,判断是否存在胎儿染色体异常。
孕14~19周(+6)
在孕14~19周(+6)时,建议接受第二次产检,评估体质量增加水平,测量子宫底高度与胎心率。在孕15~20周(+6)时,建议进行染色体非整倍体筛查,高风险人群建议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
孕20~24周
孕20~24周时,孕妇需接受“大排畸”检查,即胎儿畸形超声筛查。该检查可以筛查出颅脑畸形、心血管畸形、颜面部异常、骨骼异常、脊柱异常等60%~70%的胎儿严重畸形。
孕25~28周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后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代谢异常疾病,患者孕期易出现羊水过多、早产甚至死胎,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病率也会增加;胎儿易成长为巨大儿,有畸形率增加的风险,新生儿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窒息等。为判断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孕妇在孕24周至28周需进行孕期糖耐量试验,俗称“糖筛”“喝糖水”。
检查当天,孕妇需空腹8小时后,先抽血检测空腹血糖水平,在口服含75克葡萄糖的300毫升温水后第1、2小时分别抽血两次,若空腹血糖大于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大于1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大于8.5 mmol/L,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孕晚期(孕28周后)
孕28~36周期间,需每两周接受一次产检。此时起,常规产检将新增胎位检查项目。孕晚期孕妇应自主计算胎动次数,如果胎动正常、无特殊不适,可在家使用胎心监测仪测量胎心状况。孕32~34周进行一次肝功能、血清胆汁酸检测,以确定是否需要特殊护理或治疗方案。孕37周至41周需每周接受一次产检,进行超声检查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状况。
(来源:南平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