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5日
第2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韩祥安代理南平市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4月24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经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韩祥安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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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5年4月24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22107.html 1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韩祥安代理南平市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