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3日
第5版:

上任容易卸任难?

延平法院成功办理一起申请执行人强制涤除案件

因人事变更、工作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变更身份却难以达成,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涤除?近日,延平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理了一起申请执行人强制涤除案件,通过涤除程序打破法定代表人“上任容易卸任难”的困境。该案的成功执行不仅有效避免申请执行人承受持续的潜在法律风险,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以及公司相关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

申请执行人石某某原系南平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因工作变动决定辞去上述职务,于2024年7月及11月向公司邮寄材料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职务,但均未得到公司答复。石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备案登记事项。

延平法院经审理后支持石某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应于限期内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义务。对此,石某某向延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承办此案后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立即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石某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备案登记事项。被执行人经传唤到庭,并向延平法院表示公司现在无人接任石某某在公司的职务,因此,公司无法主动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执行干警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同样犯了难:在未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前提下开展强制涤除业务,在辖区内尚无先例,无可供参考的指导性案例。但如果不能尽快帮助石某某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一旦该公司陷入纠纷,石某某将有可能承担被限制高消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潜在法律风险。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查阅相关案件与资料,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次协商沟通,最终敲定了协助执行的解决方案。执行干警联系上石某某并与其共同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强制涤除登记事项,成功涤除石某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备案登记事项,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栏由“石某某”变更为“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涤除”。

下一步,延平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用司法力量护航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营造企业家安心、投资者放心的法治营商环境。

作者:□徐俊杰 叶邦凤
2025-06-03 □徐俊杰 叶邦凤 延平法院成功办理一起申请执行人强制涤除案件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23637.html 1 上任容易卸任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