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7日
第5版:

与公司发生纠纷放火报复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报讯(詹晓黎 周寒)锅炉房深夜着火,所幸被工人及时发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查,始作俑者竟是该公司之前聘请的一名锅炉工。近日,经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梁某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梁某某是某公司生产厂房的一名锅炉工。2024年7月,梁某某与公司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遂怀恨在心,决定放火焚烧锅炉房以示报复。2024年9月,梁某某潜入锅炉房,将家中带来的两根祭祀用香点燃后插到刨花堆里。很快,厂区锅炉房的收尘仓起火,之后被工人及时发现并将火扑灭。

延平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走访火灾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具体情况,最终认定案发现场收尘仓存放有大量木粉,如果引燃可能引发爆炸,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因此对梁某某以放火罪提起公诉。延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采纳了检察院“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应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诉求突破法律底线,将自身困境转嫁为社会成本。任何以损害公共安全、危害公私财产以及个人生命安全的手段,都可能涉嫌犯罪。

作者:
2025-06-17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24394.html 1 与公司发生纠纷放火报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