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4日
第7版:

“幡”动巾帼心

——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实践中的女性力量

建瓯挑幡艺术团的女队员表演“玩转风火轮”动作。 (资料图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宝贵的文化资源,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第九版《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明确强调非遗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方面的重要使命,“各缔约国应努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贡献,并保障更大程度的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鼓励各缔约国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潜力及其保护来创造关于如何最好地实现性别平等的共同对话空间”。这与联合国第五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相呼应。在南平,也有这么一项非遗,为推动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作出巨大贡献。

建瓯挑幡是流传于福建省建瓯市的民俗体育项目,2008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属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别,是女性群体突破性别边界参与非遗实践而实现赋权的典型案例。作为建瓯当地重要的民间习俗,建瓯挑幡习俗起源于当时建宁府城郊区大洲村村民的祭祀仪式。

然而,近代以来,伴随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挑幡的仪式内涵与祭祀属性式微,逐渐演化为一种表演形式和体育活动。相传,最初仅有男性有资格学习和传承挑幡这项传统技艺。“由于传统的性别观念和性别分工制度,女性不被允许参与挑幡。”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徐瑞滨解释道。

历史原因,大洲村在战火之中逐渐解体,村民们也各奔东西,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这项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承。

20世纪70年代末,有据可考的第二代传人伍学铭等人担任建瓯造船厂要职。他们意识到传承这项技艺的重要性,因此组建一支“造船厂挑幡队”,组织年轻工人参与学习建瓯挑幡。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没有延续以前“传男不传女”的惯例,而是主动突破这一性别边界。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祝石梁的话来说,他们的行为“开启了女子挑幡的先河”。至此,女性愈发深入参与这项技艺,逐渐成为保护和传承挑幡技艺的中流砥柱。

截至目前,建瓯挑幡领域各级传承人共计27名,其中15名为女性,她们在非遗保护传承中扮演重要角色。这些女性挑幡者多为家庭主妇和退休女性,普遍存在受教育水平低、缺乏自主收入来源等特征。但通过参与非遗实践,这些妇女能获得演出酬劳,受到社会和家庭的认可,在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实现增权赋能。徐瑞玉便是当时造船厂挑幡队的一员,她已经坚持挑幡数十年。即便面临家人的不理解她也依旧坚持这项传统文化。在过往非遗相关采访中,她曾表示:“我老公说我年龄大了,危险容易受伤,让我不要玩了,(但)我自己喜欢(挑幡),(因此)一直在坚持……能够去外省、出国表演,很光荣。身边的人也说我很棒!”如今,徐瑞玉已是该项目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多次登上省级、国家级甚至国际的舞台展示挑幡艺术。这些经历不仅让她收获了许多粉丝,也让她变得更加自信,实现多维度的赋权。

研究发现,建瓯挑幡案例中,女性赋权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任务型赋权、事业型赋权和使命型赋权。如前所述,大洲村的解体昭示挑幡民俗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消失,以地缘和血缘为核心的传承纽带逐渐瓦解,挑幡面临传承危机。20世纪70年代,建瓯造船厂挑幡队的成立打破传统的性别参与制度,让年轻女工们有机会进入这一传统上由男性所控制的文化领域。女性通过学习建瓯挑幡技艺而获得身体化的文化资本,实现从旁观者向挑幡技艺学习者的转变。在此过程中,她们获得参与民俗文化的权力,并通过完成训练任务来获取报酬津贴,实现任务型赋权。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速民俗体育的商品化进程。许多女性挑幡者承担着表演、教学等工作,实现由“学习者”向“表演者”的身份转化。在这一时期,女性更深层次地参与到非遗保护事业中,收获更为丰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本,从而实现“事业型赋权”。被认定为各级非遗传承人的女性挑幡者收获体制化的文化资本,并肩负保护、传承非遗文化的重要使命。2013年至今,先后多名优秀的女性挑幡者被评为各级非遗传承人。她们不仅承担着保护和传承这项传统技艺的重要义务,同时也愈发意识到自身在文化保护、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在觉醒女性主体意识的同时,她们将保护和传承建瓯挑幡视作自身的重大使命,并且更加自主地投身非遗实践,从而实现“使命型赋权”。从任务型赋权到事业型赋权,再到使命型赋权,女性不同程度的参与非遗实践,最终实现由内而外、由浅入深的赋权效应。建瓯挑幡印证了非遗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地方政府、文化部门或非遗传承人可以有意识地组织女性平等地参与非遗实践,以期在保护传承非遗的同时促进女性赋权。

作者:□陈宇韬
2025-08-04 □陈宇韬 ——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实践中的女性力量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26545.html 1 “幡”动巾帼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