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永兴 陈庆灵)近日,松溪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的邻里赔偿纠纷,促成双方矛盾化解、关系缓和,被告当场赔付原告9万元。
2022年7月8日,严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中兴路往长巷大桥逆向行驶,与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吴某某发生碰撞,吴某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松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严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因双方沟通不畅,吴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严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30484.57元。
承办法官收案后,发现严某某与吴某某系多年邻居,直接作出判决,会破坏邻里关系,也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通过“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沟通。严某某认为,吴某某一点都不顾及邻里感情,招呼都不打就起诉到法院。吴某某对此不认同,表示两人经常在路上碰面,但严某某既不问候伤情,也不主动提及赔偿事宜,让人寒心。两人话语间都是火气和抵触,首次调解失败。
承办法官了解两人矛盾所在,决定对症下药,按照法律规定核算吴某某诉求金额,再次组织调解,对相关费用进行解释说明、释法析理,同时从“远亲不如近邻”“以和为贵”的角度切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两人协商一致,严某某当场赔付款项,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