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0日
第5版:

“四专互联+府院联动”促实质解纷

——郑某某等与武夷山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纠纷案

【基本情况】

2024年5月,武夷山某小区200余户业主集体向武夷山法院提起诉讼,以武夷山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燃气等基础设施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面对系列纠纷,武夷山法院依托与工商联的“四专互联”机制,召开涉企纠纷联席研判会。多方会商后形成多措并行的解决方案:一方面,鉴于系列案基本事实、诉求、证据等较为类似,选取个案进行示范诉讼,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借助“府院联动”机制与当地住建、交通、燃气等单位对接,推进小区燃气接入市政管网。后经法院审理,该小区燃气未能开通使用原因不属于开发商可控范围,依法判决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但在多方协作下,2024年12月,该小区燃气管道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在武夷山法院释法析理下,其余业主同意该判决结果,全部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房地产是涉企纠纷多发易发领域,能否实质化解纠纷,不仅关系企业健康发展,更涉及广大业主的民生权益。本案中,武夷山法院采用与工商联建立的点对点专员、多元解纷专线、信息共享专网、司法保障专车的“四专互联”工作机制,为企业、业主和有关部门建立交流平台,会商形成“两条腿走路”的化解方案。一方面,通过示范诉讼模式,极大提高了系列纠纷的审判效率,也有效降低了企业、业主的应诉成本,还实现了“一案解”带动“多案结”的良好效果。另一方面,聚焦实质性化解纠纷,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解决纠纷源头问题,实现民生需求提质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赢效果。

作者:
2025-07-10 ——郑某某等与武夷山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纠纷案 2 2 闽北日报 content_125453.html 1 “四专互联+府院联动”促实质解纷 /enpproperty-->